感 谢 信
[ 时间:2014-04-20 点击:910 ]
新乡市平原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八方电器平原店:
我于4月19日不慎将提包丢在了商场卫生间,内有电话本、一份重要合同及部分现金。我尚未发现东西丢失,却接到你商场保卫科电话联系我。
原来我丢失的东西被品德高尚,拾金不昧的蒋飞燕女士捡到送到了保卫科。保卫科的同志急人所急,不怕麻烦,千方百计联系到我,使我的东西失而复得。我衷心感谢你们。你们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的美德值得我们学习,发扬光大。
我向你们致敬,衷心感谢你们!
失主:岳长仪
201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