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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 时间:2014-03-05 点击:878 ]

公司各党支部、工会、团委:
2013年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 “调整、创新、增效、发展”和“稳中求进”的方针,紧紧围绕第五个三年发展目标及2013年的经营目标和 党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经过不懈的努力,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了更好地总结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在新的一年里更好地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 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干事创业、无私奉献的积极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 会精神,推动以“大服务工程建设”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为开展好“增收节支、厉行节约、反对浪 费”的活动,确保2014年经营目标顺利完成,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进一步推动商场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党委决定,在 “三八”“五一”“五四”“七一”期间开展“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 产党员及创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团员”推选评比活动。对在2013年以来创先争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 集体和个人,在“七一”前召开纪念建党93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党委要求党办、工会、 团委等有关部门根据评比通知精神,制定各评比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和实施办法,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党 支部、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商场经营销售、消防安全、大服务工程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 动,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严格评选标准和条件。广大党员、职工要积极参加评选活动,确实把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评选出来 ,要评出干劲、评出团结、评出风格、评出信心,促进公司和谐平稳发展。评选要公开、公平、公正,要评选好、宣传好、树立好 榜样。(具体评选办法、时间,由党办、工会、团委下发)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激励党组织争创先进,党员和职工争当优秀,是商场加强党建工作,推动科学发展、务实发展、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 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通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振奋精神,组织和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把主要精力 投入到经营销售工作中,投入到商场发展建设中。为全面完成2014年各项工作和经营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中共新 乡市平原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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