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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3年至2014年年度 承包工作廉政建设管理规定

[ 时间:2013-07-31 点击:1013 ]

  为加强公司2013年至2014年年度承包工作的廉政建设,杜绝在承包工作中出现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干部、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使本年度承包工作稳健推进,根据相关党纪、政纪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
  第二条  在本年度承包工作中,各承包工作组、各楼办必须严格执行公司2013年至2014年年度承包方案,服从公司承包领导小组领导。
  第三条  在本年度承包工作中,对承包标的、经营场地划分、承包人的确定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共同确定,严禁暗箱操作、独断专行。
  第四条  在本年度承包工作中,要公开承包方案,公开承包标的,公开中标结果,全面、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条  在本年度承包工作中,所有参与承包工作的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
  第六条  在本年度承包工作中,所有参与承包工作的人员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接受他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
  第七条  在本年度承包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至公司纪检委登记,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  凡是参与竞标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方式贿赂组织承包工作的工作人员,如有违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承包资格。
  第九条  对上述管理规定,所有参与承包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将视情节轻重,按照党纪、政纪和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附承诺书:

承诺书

  在组织实施公司2013年至2014年年度承包工作中,我承诺如下:
  认真执行公司《2013年至2014年年度承包方案》,服从承包领导小组领导,严格遵守公司《2013年至2014年年度承包工作廉政建设管理规定》,接受监督、忠于职守、廉洁高效,高质量、高水平全面完成本年度承包工作。如有违犯,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2013年7月24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302000268号